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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早介入以调促和
时间:2019-05-18 23-37-24

————随州市妥善处理一起集体劳动纠纷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作者:蔡洋 闻梓冰 

  近日,湖北省随州市人社局通过启动劳动关系风险排查防控机制,及早介入、以调促和,妥善化解了一起涉及200余人的集体劳动纠纷。

  今年3月底,一家纺织公司的多名员工陆续到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反映纺织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要求纺织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并补缴社保费。

  鉴于反映问题的人数较多且都来自同一家公司,工作人员敏感地意识到,这起案件的背后可能涉及更多的劳动者,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

  随后,随州市仲裁院及时向随州市人社局党组进行报告。随州市人社局迅速启动了劳动关系风险排查防控机制,一方面由调解仲裁科牵头,会同劳动关系科、仲裁院组成工作专班到企业实地了解情况;另一方面对申请仲裁的劳动者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同时与该企业调解组织取得联系,及时掌握职工和企业的动态信息。

  工作专班通过纺织公司的管理层了解到,该公司于今年1月21日宣告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拟与227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退休返聘的有17人,在职的有150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有60人。

  在充分摸清公司的实际情况后,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了应对方案,指导纺织公司按照“三个一律”和“三步实施”的方法稳妥处理这起集体劳动纠纷。

  “三个一律”,即公司对拖欠职工的工资一律支付到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标准一律按照职工本人正常上班时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社会保险费一律补缴到解除劳动关系的月份。

  “三步实施”,即公司先与17名退休返聘人员解除劳务协议;接着与150名在职员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公司一次性支付职工经济补偿并补缴社保费;最后与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0名员工进行沟通,借助企业调解组织的作用,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让这批人员充分了解政策,由他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纺织公司积极配合,采纳了工作专班提出的建议,严格执行了“三个一律”,并按照“三步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所有费用全部到账,无一人拖欠。

  这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中有191名劳动者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在工作专班的建议下,公司积极办理相关手续,为他们申领了失业保险金。

  不仅如此,随州市人社局还会同纺织公司妥善安排好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生活。目前,部分职工自谋职业,部分职工到子女所在地安享晚年,部分职工经过纺织公司多方联系被推荐到其他纺织厂继续工作。至此,一起涉及200多名劳动者的集体劳动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这起集体劳动纠纷的成功化解,有三点经验值得借鉴。

  一是预警及时。在同一家企业的多名职工到仲裁院反映诉求后,工作人员能够敏锐地感知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潜在风险,并进行了及时预警,借助多方力量共同处理。

  二是沟通充分。在预警后,随州市人社局与纺织公司双方建立了顺畅的联络机制,为事态把控提供了信息保障,为协商调解提供了沟通渠道。

  三是以调促和。在案件处置中,没有简单地就个案进行处置,而是分类别分步骤有序处理。人社部门主要发挥政策指导作用,为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解决方案,同时注意发挥企业内部调解组织作用,通过座谈会等形式,使企业和职工互相理解,最终确保案件得以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