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法规 > 劳资案例

劳动法规

劳资案例

被辞退还要遵守竞业限制条款 
时间:2018-01-29 22-04-52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作者:刘纯 

  家住塘沽滨海名都的冯女士与单位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其中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目前,冯女士已经工作了两年,但是用人单位却提出了因人事变动要辞退冯女士。就此,冯女士表示由于自己身处专业技术岗位,在劳动合同中已有明确约定“在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在相同的企业工作”,那么在单位主张辞退自己的情况下,冯女士想咨询律师,她还需要遵守这条约定吗? 

  解答:单位在没有法定事由的情况下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不需要再遵守竞业禁止条款约定。冯女士与单位的约定在法律上叫作竞业限制条款,它是对劳动者劳动权和自由选择权的限制,其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始于劳动合同正常解除或终止后。如果由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劳动合同被提前解除,其过错责任不在劳动者,劳动者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