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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争议案件裁标准 精讲研讲会
时间:2017-05-02 11-41-42

最新劳动争议案件裁标准

精讲研讲会


据有关数据统计,广东省每年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约30万件,涉及劳动者约50万人,调解成功率超过65%;进入仲裁程序的案件约为10万件,涉及20多万名劳动者,超过八成纠纷在仲裁阶段得到化解。《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已经2017年2月2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97次常务会议通过,予以公布,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为让各企业及时了解与掌握最新的判案标准,理清当前裁案的最终标准,特邀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主管领导专家为大家回顾和总结最具有代表性的劳动争议案例,或是发生率居高或是没有明确法律标准或是企业最容易触犯“雷区”的案例,掌握当前法律标准的最新变化及其对企业管理的影响,并理顺现行审判标准及管理应用思路,帮助您从中吸取经验,为劳动争议风险把控规划找到方向。



课程内容:

一、新政策《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解读  

1、仲裁管辖范围如何划分,用工所在地以什么作为判断标准,例如无租赁办公室地点是否认定为用工所在地?

2、《办法》首次规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简单案件可以书面审理,对于书面审理的案件,败诉一方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起诉?

3、《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出现生产经营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方案具体需要涉及哪些内容?

4、如何理解《办法》中录音、录像、电子文稿等证据的来源和获取途径的要求

、最新热点问题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申请的离职之日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持

2、劳动者离职时不辞而别,其之后以用人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要求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是否支持?

3、工伤职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后,主张继续治疗、工伤复发等费用的,是否会得到支持?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申请仲裁前签订了协议,有“不得再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双方签订协议后互不追究任何一方经济责任”这样约定是否有效?

5、企业在原住所地市内进行搬迁,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6、如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室内工作环境低于33摄氏度的,是否一律应支付高温津贴?

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用补休代替支付加班工资,是否支持?

8、在劳务派遣争议纠纷案件中,涉及到追索劳动报酬的,如不能明确区分基本工资与加班费,劳动者请求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连带支付劳动报酬的,是否支持?

9、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依法享有的生育津贴余(差)额的,如何计算?

10、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劳动者以实际支出的医疗费高于社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补足的,是否支持?

11、劳动者未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待遇计算基数的工资标准缺乏充分证据支持的,如何认定?

1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或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工伤保险待遇差额的,是否支持?

13、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否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4、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其遗属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的,是否支持?

15、在2016年9月29日(《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实施日期)当天,女职工的法定生育假期尚未结束的,是否可以享受80日的奖励假?

16、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周六工作4小时,是否应当安排1小时的哺乳假?

17、女职工产假期间,其配偶未休陪产假的,能否主张补休?

18、劳动者能否自由放弃休产假、奖励假、陪产假等假期?如自愿放弃的,用人单位是否承担额外的工资支付或补偿责任?

19、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劳动关系,女职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对女职工要求的解除后孕期、产期、哺乳期工资待遇损失,是否支持?

20、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能否享受产假及产假工资等生育待遇,相关劳动保护规定能否适用?

21、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用人单位是否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2、用人单位安排年休假与职工本人意愿冲突时,如何处理?

23、用人单位能否在停工停产时安排职工年休假?

24、如剔除加班工资后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基数?

25、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及职业病患者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处理?

26、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在企业工作,但未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企业也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该员工发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企业是否应该承担员工的医疗费及相关费用?

……更多精彩内容尽在现场)


î 参加对象企事业单位有关领导、人力资源管理人士、各职能部门经理、人事劳资主管等

î     RMB500元/人/半天(含课程费、教材)

î     2017年6月16日下午(周五,14:30-17:30)

î 优惠政策中国劳动在线会员单位享受5折优惠参加,三人及以上享受8.5折优惠参加,五人及以上享受7.8折优惠参加。(以上优惠只能单项使用)

î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在线  中国劳动保障报

î 联系电话020)38463200  38463202  38463203    38463208

î     :(020)3846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