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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工资双新规, 企业面临疑惑如何应对?
时间:2016-10-26 12-35-32

生育、工资双新规,

    企业面临疑惑如何应对?

 2016年9月29日下午,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和《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并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在此之前,2015年12月31日才刚刚修订通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5号),不到一年时间又再次修订;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早在2015年11月3日公开征求意见,历经11个月,而初稿与现在颁布的内容上又有所出入。这到底是为何?新规对企业、员工的影响如何?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遇到的一些疑问又该如何处理?我们有幸邀请到广东省人社厅相关领导和专家来为我们解答,11月 25 日我们一起听听他怎么说。

 

 

新规解读:

1、新条例“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为何?生育保险是否予以报销?企业利益如何得到保障?

2、新条例增加的80天奖励假实施时间?

常见问题:

3、试用期怀孕女员工的考核标准如何设定?能否解除?解除风险?

4、如何确定计划生育奖励假的工资?

5、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按规定生育津贴高于部分要给员工,但企业没有给,这种争议仲裁是否受理?是否算工资争议,在职员工追讨没有时效?可否因未支付而提出被迫解除。

6、用工单位是否可以将怀孕妇女退回劳务派遣公司?退回风险?

7、产假期间,员工提前回来上班,是否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如何处理剩余假期?可否折算成工资?

8、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应由谁承担?

9、怀孕女员工分娩期间意外死亡?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可以领取非因工死亡待遇?

 

 

 

 

新规解读:

1、政府应当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支付周期和支付日期。”如无约定,该怎么处理?

3、“建设工程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实行专户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工程款中的劳动者工资与其他款项分开银行账户管理。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的资金除发放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提取现金”?

常见问题:

4、在劳动合同中并无约定工资数额,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工资的组成结构;产生劳动争议时,工资计算的基数如何确定?

5、如何通过合理的工资结构防范工资分配风险?企业如何优化绩效薪酬?

6、工厂排班员工遇到休息日是按排班支付工资?还是按照休息日支付工资?

7、年底双薪、年终奖、年终红包概念是否一致?如何分配?是否可以以购物卡、物品来替代?

8、职工要求单位发放各类津贴补贴,有没有法律依据?餐补、车补、通讯津贴、高温津贴……发多发少怎么算?企业是否可以不予以发放?

9、员工业绩不达标,造成企业亏损,企业是否可以以该理由扣除部分工资?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在线   中国劳动保障报

  间: 2016年11月25日周五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20)38463200/02/03         传  真:(020)3846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