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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课程
劳动合同管理中具有争议性的疑难问题现场问答会
————最新权威解答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否要分段计算,具体如何计算?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就没有终止权了吗?员工工作满十年,企业就一定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协商解除或终止的员工,年终奖是否需要发放?……这些问题总是争议不断,但又是众说纷纭,似乎找不到答案没有定论,一直让HR工作者纠结不已,不知道该“向左走”还是“向右走”。
因此,我们特邀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争议仲裁处主管领导,从劳动争议处理角度,告知大家劳动仲裁的最新裁案标准,为大家拨开眼前的“迷雾”。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以及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基数(包括上、下限)、工作年限该如何衔接计算?是否要分段计算,如何分段计算?举例说明。
2008年后,已签订了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在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终止不续签,经济补偿金如何支付?2)第2次到期时可不可以与员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员工工作满10年的:1)是否一定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是否是员工提出或双方同意续订时才需要签订3)如果企业在劳动合同到期时提出终止,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签订两次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是否存在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
员工服务了9年半时进入医疗期,该顺延时间是否算为服务期,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满10年时合同未到期,是否要改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后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是否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同时还要支付双倍工资?
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员工离职一段时间再回公司上班,那么此次签订是否计算为第二次签订?
企业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算不算订立一次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时,员工提出签订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只愿意签订一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要终止,企业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所指的“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企业是否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目前,各地标准不一,各人说法不一,广东地区又是如何判定的呢?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劳动合同到期时是否可以终止?
未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如何界定?是指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还是包括加班工资、津贴、奖金、个人部分社保等所有项目的工资?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是否是唯一的,还是可以双方协商约定一个及以上的?工作地点约定为某省或某市,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企业以应聘者身体条件原因(非乙肝)拒绝录用,是否有就业歧视风险?
企业与员工双方约定停职期间工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仲裁会支持吗?
员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三期”内企业是否可以以不胜任工作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其是否可以享受产假及期间待遇?
劳动合同到期6个月后才发现没有续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企业可以终止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吗?双倍工资与经济补偿金又该如何计算?
因公司经营原因,需由广州市区搬迁至广州市萝岗区或开发区或从化或番禺或花都或增城,这种情况下,属于劳动合同变更吗?如果员工不同意到新址上班,企业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与员工协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年终奖是否需要发放?
女员工怀孕期间、产假期间、哺乳期间合同到期,是发顺延通知还是签变更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何操作?
员工申请离职,要求公司开具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职证明(不支付经济补偿金)领取失业保险,企业这样操作有什么风险?
员工向公司递交辞职申请后,开始申请补休,一直补休到最后工作日,在补休期间意外受伤了,这种情况,辞职申请是否生效,公司是否需要支付医疗期工资及医疗期费用?
公司部门需要取消某个岗位,员工可在同部门内部转岗,但是转岗岗位工求员工懂粤语,但员工不通晓粤语,而转到其他部门岗位薪酬会降低了,员工不同意。在与员工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公司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
公司部门修改了薪酬制度,新制度员工不同意签名,该如果操作?
仲裁会如何认定何谓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欠缴或未足额参保的赔偿责任有哪些,如何认定?
其 他 问 题
强烈建议参会前把困惑您的其他问题告知我们,以便我们能为您释疑排忧。
参加对象 |
企事业单位有关领导、人力资源管理人士、各职能部门经理、人事劳资主管等 |
时 间 |
2014年6月27日周五下午14:30-17:30 |
费 用 |
RMB 480元/人/半天(含课程费、教材) 中国劳动在线白金会员享受5折优惠;三人以上享受8.5折优惠;五人以上享受7.8折优惠参加。(以上优惠只能单项享受,不可重复使用,敬请谅解!) |
联系电话 |
(020)38463200 38463202 38463203 FAX:(020)38463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