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法规 > 新法速递

劳动法规

新法速递

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3)
时间:2013-06-18 17-57-56
 

深人社规〔20133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自20133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一、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1600/月。

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4.5/小时。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221

颁布日期:2013-2-21
执行日期:20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