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法规 > 劳动保障法规

劳动法规

劳动保障法规

关于切实加强“九类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3-26 15-35-21
关于切实加强“九类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退管办:

近年来,随着移交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越来越多,“九类人员”移交数量也随之剧增,独居老人家中去世多日才被发现的个别事件偶有发生,凸显加强“九类人员”管理服务的重要和迫切。根据市领导关于“要求各职能部门查明原因,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重要批示,重点做好劳模、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战士和老工人、孤寡、独居、精神病、高龄、伤残、特困、重病人员(以下简称“九类人员”)的跟踪服务,尤其是孤寡、独居老人,使其进入社区管理后孤老不孤、空巢不空,身边有人关心他们的生活、身体、身心健康,各级退管机构要充分发挥退管服务职能,以贴心的服务、真诚的关爱保证“九类人员”晚年生活安定和生活质量提高,为构建平安和谐社区发挥应有的作用,现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级市退管机构要切实贯彻执行《关于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穗退管字〔2005〕52号),全面深入摸查“九类人员”情况,尤其是孤寡、独居人员情况务必准确掌握。

二、实行探访工作责任制,要采取街道社区“包户到人”的办法,对“九类人员”实施每星期见面制度,专人负责、专人跟踪服务,并相应制定社区邻里街坊互助关爱措施,竭尽所能做到互助服务内容落到实处,互助服务对象全覆盖,互助服务探访慰问渠道畅通。

三、建立和完善社区退休人员自管互助服务网络。各区、县级市退管机构要积极主动地对辖内街道、社区自管互助服务作出安排,认真抓好退休人员自管互助服务网络的组建工作,建立制度,明确职责,抓好骨干,扩大队伍,明确互助关爱项目、内容,典型引路,扎实有效地开展街道、社区退休人员互助服务活动。

四、加强对空挂户人员的管理服务。各区、县级市退管机构要抓紧将户籍在本辖区内的空挂户名单、常住地、个人登记表等汇总成册,与其常住地所在区相互交换,相互支持配合,做好对空挂户人员的管理服务。

五、积极配合我市民政部门开展“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大力推进社区孤寡、独居等“九类人员”的晚年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