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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广州市工伤残疾人员退休金的通知(2003)
时间:2013-03-26 15-35-21
关于调整广州市工伤残疾人员退休金的通知(200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现将今年调整工伤残疾人员退休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调整的时间和范围:自1993年8月1日起至2003年6月30日止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休的人员。

二、计算办法:以本人目前工伤残疾退休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发12%的工伤残疾退休金。

三、新标准从2003年7月起执行。

四、1993年7月31日前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休的人员,其退休金按本市社会基本养老金的规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