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法规 > 劳动保障法规

劳动法规

劳动保障法规

关于启用新《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的通知
时间:2013-03-26 15-35-21
关于启用新《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各用人单位:

今年是《劳动法》实施第7年,广大企业职工群众通过学法、用法,对劳动法律法规加深了认识。根据各用人单位要求,我们按照“全面、精简、实用”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范本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和简化,既方便企业和职工群众使用,又值此规范劳动合同的管理,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现将新的《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范本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积极向用工单位宣传,推荐使用。

二、各用工单位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新的合同文本。

三、本局于1998年印制的《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范本仍然有效,可一并使用。

附《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