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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今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减半
时间:2013-03-26 15-35-21
核心提示:12月24日,从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截至目前,该局今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1起,和去年相比减少了50%。
今年以来,鲁山县人社局不断加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在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强化案件调解,积极化解各类劳动争议纠纷。为提高调解成功率,确保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及时处理,该局仲裁办工作人员接到案件后,在第一时间调查摸底,熟悉案情,在开庭前有针对性地寻找案件双方当事人都能接受的调解突破点,增加调解成功的可能性。对于双方矛盾较为激烈的情况,仲裁办适当延长调解时间,以真诚的态度对待双方当事人,努力寻求当事人同意合作的机会,促进矛盾平稳化解。开庭前不能调解的,按期开庭,在掌握双方提供的有效证据后,再次进行调解,最终使双方满意。
庭前有调解,庭后也有调解,该局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到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努力提高调解成功率,让“重调解、慎裁决”真正落到实处。截至目前,鲁山县人社局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1件,经调解撤诉6件,案前调解处理5件,立案调解处理5件,裁决5件,调解结案率达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