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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政府垫付工厂工人薪酬不妥
时间:2013-03-26 15-35-21

  核心内容:10月,珠海市斗门某某电子厂突然宣布停产,老板随即玩起失踪,百余工人近半年工资被拖欠,合计近百万元。工人们随即提起仲裁。经仲裁调解,公司方承诺11月12日一次性向工人支付工资。孰料,到期后公司的负责人不见踪影。日前,斗门维稳、公安、劳动等部门介入调解,先由某镇政府垫付百万元给工人发工资。昨日,领回工资的工人们给相关部门送锦旗致谢。(11月20日《珠江晚报》)

  虽然被拖欠工资的工人很无助、值得同情与帮助,但先由镇政府垫付百万元资金,给工人发工资,解决了一时的维稳问题,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妥当的。

  首先,它损害了大部分纳税人的利益。政府垫付的资金,无非就是来自财政,而财政资金怎么可以随便帮老懒们垫付拖欠工人的工资?何况,任何公共财政资金的开支,全部都要有财政预算,政府动辄开支百万元,既不公平,更不合乎行政与法律程序。从中折射出了,政府执行财政预算的刚性不强,损害了政府执政的威严。

  其次,由政府代老懒们垫付工人工资很可能会带了很坏的头。这会让很多老懒,玩失踪,把拖欠工人工资的难题丢给政府。假若,很多老懒都玩这招,政府如何垫付得了?这还会纵容老懒恶意欠薪,以拖欠劳动者薪酬来要挟政府,造成更多社会不和谐。

  第三,百余工人被老懒工厂拖欠薪酬近半年,这说明劳动等执法部门日常对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发放薪酬监督失察。试想,如果日常加强劳动执法检查监督,老懒工厂至于成功拖欠工人工资近半年么?

  对于解决用人单位拖欠薪酬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建立完善好欠酬风险防控监管体系,并加强劳动检查监督,切实防范拖欠工人工资的现象发生,才是长久之计。

  当然,一旦有用人单位发生了拖欠工资的现象,政府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帮助追薪的预案,运用法律的有力武器,坚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把拖欠薪酬的老懒绳之以法,还法律的尊严,维护好正常劳动用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