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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案例

童工痛失手指 再也无法作出OK手势
时间:2013-03-26 15-35-21

  借用别人的身份证入厂,受伤后又借用别人的身份证住院,未满16岁的少年舒欢上班第三天就被碾掉了无名指,历经无数屈辱,最终还是被迫以“私了”的方式结束自己在深圳的打工生涯。

  事情过去半年了,舒欢依然无法面对自己的伤,总是习惯性地把右手插在裤袋里,隐藏那永久的伤痕。

  舒欢一边颤巍巍地举着缺损无名指的右手,一边声泪俱下地向记者讲述了他不堪回首的短暂打工经历——

  老板让未满16岁少年借用别人身份证入厂

  舒欢1995年7月出生,是湖南怀化麻阳苗族自治县人。2008年、2009年舒欢的爸爸和爷爷接连生病,2011年舒欢不得不辍学,跟着表哥到了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打工。

  2011年3月8日,舒欢在老乡的介绍下来到森某塑胶丝花加工厂应聘。老板许某发现他还不满16岁,但仍让他借用别人的身份证登记了入职信息。

  上班第三天,少年开机器发生意外

  森某塑胶丝花加工厂只有9名工人,20多台被工人称为“老古董”的机器,据说是买来的日本淘汰的“工业垃圾”,经常发生故障,哪台维修好了就由工人操作哪台。

  舒欢先是被安排做了2天杂工,今年3月10日早上被安排开机,操作一台已经荒废多年、刚修理过的“老古董”啤机,生产塑胶花。看着师傅试着压了几个产品后,舒欢就正式上岗操作了。上午10时许,啤机的安全门打开,舒欢直接用手拿机器里的产品时,安全门突然关闭,右手被严重压伤,手指上的肉被压烂,露出白骨……

  工伤住院,写的却是别人的名字

  今年3月13日,舒欢的父母发现,舒欢床头的信息卡上居然写着别人的名字某某,一番打听才知道,用某某的身份证住院是因为舒欢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而某某参加了工伤保险。

  舒欢以后可以某某的名义享受工伤待遇,而用人单位可以少支付一笔费用。据说,深圳许多工厂都这样做。

  舒欢的父母觉得问题不会这么简单,就去找主治医生,要求改回舒欢自己的名字。医生说:“信息已经进了电脑,改不了了。”

  果然,舒欢的父母要求给予工伤认定的时候遭到拒绝。舒欢的父母往龙岗区政府、深圳市政府、深圳市人社局上访了很多趟,足足跑了1个星期,许老板才不情愿地开了一张证明,说明舒欢入院时误报了姓名。

  今年3月底,许老板跟舒欢的父母协商,给他们一次性赔偿3万元,然后让舒欢出院回家养伤。当时舒欢家人要求“要么赔偿30万元走人,要么住院到伤好为止再谈赔偿”。然后又不断拨打市长热线反映情况,舒欢才得以继续住院治疗。

  申请工伤认定,劳动站却建议司法鉴定

  今年7月5日,舒欢和母亲张绍喜去龙岗区某劳动站要求工伤认定,某工作人员说:“去作司法鉴定吧,司法鉴定后不用工伤认定也不用劳动能力鉴定,赔偿还更快!”于是舒欢就自己拿了1000元去作了司法鉴定,拿到了八级伤残的司法鉴定结果。

  张绍喜多了个心眼,拿着司法鉴定结果去深圳市人社局咨询,工作人员说司法鉴定是不能替代劳动能力鉴定的,要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才具备工伤赔偿的法律效力。

  7月26日刚过完16岁生日的舒欢和母亲张绍喜再次去某劳动站要求工伤认定,某工作人员说她:“你怎么就不明白呢,只要老板认可司法鉴定结果就可以了。它们(司法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一样的!你们直接调解,调解不成,再作认定不迟!”

  “纠缠”了将近两个小时,某工作人员终于说出了真相:“你这个是童工,一作工伤认定,就会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来执行,这个赔偿标准就会比一般的工伤赔偿高很多。另外,老板怕他使用童工的事情暴露……你先拿这个司法鉴定结果与老板协商吧。”

  随后某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许老板前来调解。“既然司法鉴定结果是八级伤残,那就参照八级工伤来算……赔偿总额是6.5万元。”

  张绍喜表示6.5万元赔偿太少,对一个刚满16岁的孩子来说不公平,如果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来赔的话,至少能够拿到这个数的3倍……

  许老板却高声叫嚷:“我最多就出6.5万元,要3倍赔偿?那你去告我吧!”

  伤残七级,经调解获赔11万

  经过2个月的奔走,舒欢终于获得工伤认定。今年9月19日他拿到了七级伤残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

  9月21日,有关部门召集舒欢、张绍喜与许老板进行调解。有关部门确认了舒欢借用别人的身份证入厂、“误用”别人的身份住院以及森某塑胶丝花加工厂非法用工的事实。

  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五条规定,七级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应按赔偿基数的4倍支付,而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深圳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0456元,舒欢应获得一次性赔偿金为20.19万元。

  但许老板叫嚷道:“我只能够出10万元,再多就没有了!”

  调解人员意味深长地对舒欢、张绍喜说:“打官司的话,拖个两三年很正常,或是把老板逼跑了,你们一分钱也拿不到,我们也没办法啊……你们还是私了吧!”

  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许老板一次性赔偿舒欢11万元,舒欢不再追究许老板任何责任。

  11月6日,与工友告别的时候,习惯把右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的舒欢终于伸出了他的右手,热泪盈眶:“从此以后,我的右手,再也无法作出OK的动作了!”(据《南方工报》 赵新强  刘秋菊  陈燕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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