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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脱产学习期是否计入工龄
时间:2013-03-26 15-35-21
 

  核心内容:脱产学习,就是参加工作后再去校内进行全日制学习的方式,其管理模式与普通高校一样,学习期间不在原单位工作,不占用周六和周日的工休时间,对学生有正常的、相对固定的授课教室和管理要求,有稳定的寒暑假期安排。以下由法律快车编辑为你介绍相关例子。

  案情提问

  小生大学本科毕业后,1988年到北京一家机械设备研究所工作。因为当年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仅差3分没有取得面试资格,所以小生希望工作安定以后,再找机会考取清华大学的硕士研究生。经与家人商议,小生决定报考2000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他毅然选择了脱产报考学习。经过刻苦学习,小生不但如愿于2000年考取了清华大学的机械工程硕士,而且在此后的学习过程中,一路过关斩将,2004年又考取博士学位,并在2007年毕业前作为交换生出国留学1年。回国以后,小生应聘到某大型国企担任某项目的经理。然而,好景不长,2011年下半年,公司面临着财务亏损的局面。经公司评议,决定取消小生所在的项目,并遣散该项目的所有人员。就在人力资源经理与小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小生提出,经济补偿年限应当从其2000年考取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开始计算。而这种想法并不能得到人力资源经理认可,双方遂发生争议。

  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往往根据实际情况选送优秀职工进行短期培训或者长期学习,以进一步提高职工素质和工作技能,使之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但是一旦这些职工考取相应学位后,他们的学习时间还能计入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吗?这个问题在实际中一般都能够通过操作化解,即要求职工辞职。但是如本案所反映的情况,小生在入职之前的学习时间是否要计入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呢?

  专家解答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博士生和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规定:首先,国内博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龄计算问题,仍按《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107)有关规定办理。其次,在职人员考取国内硕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

  结合本案,由于小生离职后考取全日制脱产的国内硕士研究生学位,其后又攻读了国内博士生,因此他要求将学习期间的时间计入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正当的,但是其工龄应当从2004年考取博士生开始计算。

  法律知识拓展:

  脱产学习形式

  我国的成人教育按学习形式又可分为函授、夜大和脱产班三类。

  专业学位教育的学习方式按照非全日制和全日制攻读种类的不同而不同:非全日制攻读专业学位以业余时间学习为主,利用周末、节假日上课或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不脱产或半脱产学习,学习时间一般为2-4;全日制攻读专业学位的人员全脱产学习,学习时间一般为2年,同时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函授学习就是学校将教材发给你,你通过自己阅读、观看电视讲座、使用电脑作为辅助工具等方式进行学习,你和老师的交流是通过通信设备、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的,作业也是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上交的。有时会有几天的面授学习和考试,通过考试就可以取得相应的证书。

  夜大通常是为了考虑已有工作的学生而安排的一种授课方式。通常在周六周日上课,有时候会安排在晚间上课。考试形式也与统招生无太大差别。只是时间上有时候会安排在晚间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