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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法规
关于公布200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3-06-17 14-48-15
文号:人办发[200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现将200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国际商务师:专业知识科目为84分,理论与实务科目为84分(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助理国际商务师:专业知识科目为70分,理论与实务科目为72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凡达到报考级别各科目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级别外语考试合格证者,方可获得该专业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三、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进行复核,并与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数据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通过适当方式公布考试成绩。
四、请按《关于2000年下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8号)要求,认真做好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颁布日期:
执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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