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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助被欠薪工人提起劳动仲裁 仲裁裁决承包方支付欠薪
案例:“6月重点关注的十件事”之一
投诉网友:黄先生
所在地:中山市
案由:欠薪
回声:反映问题后不到一星期,中山市总工会先后多次致电黄先生了解情况。黄先生对此表示感谢。
“我是中山广新海工的员工,给广州泳桦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工程,但该公司拖欠50多名员工2个月工资未发放。”6月下旬,网友黄先生通过媒体辗转向广东“工人在线”发出求助。7月18日,该事件被作为“6月工人在线重点关注十件事”之一具体交办至中山市总工会处理。
经中山市总工会及火炬开发区工委会介入查明,黄先生反映的欠薪公司实际为广州泳桦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泳桦”),而“广新海工”全称为:广新海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所在地为中山,黄先生实际上是广州泳桦的员工。广州泳桦共拖欠51名员工2014年3月至6月份工资26万元左右,老板失联。6月23日,广州泳桦员工代表向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8月1日,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认定广州泳桦与广新海工之间为工程承揽关系,广州泳桦为被欠薪工人合法用工主体,应负责支付工程施工工人的被欠全部工资。
助被欠薪工人提起劳动仲裁
记者从中山市总工会了解到,7月18日接到该交办案件后,中山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杜绮玲要求保障工作部和火炬开发区工委会立即介入调查。当天下午,中山市总与黄先生取得联系,并向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了解了仲裁受理情况及申请事宜;在8月13日拿到仲裁裁决书后,及时向黄先生反馈裁决结果。
据中山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负责人邓彬介绍,7月18日中山市总工会也联系了广新海工,要求企业工会督促企业积极配合广州泳桦被欠薪员工提起劳动仲裁,妥善解决欠薪问题。7月23日,经广新海工人力资源部、工会与广州泳桦员工代表协商,被欠薪员工中的41人就欠薪问题向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广州泳桦作为第一被申请人,广新海工作为第二被申请人。
8月1日,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此案进行了裁决,认定申请仲裁的41名员工中有39人(另外两人一人选择撤诉,一人已于2012年4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与第一被申请人广州泳桦存在劳动关系,由广州泳桦在裁决生效后即刻向申请人支付3月至6月份工资。
据了解,广新海工目前还有小部分工程款未支付给广州泳桦,且后者亦在承揽工程之初交付了一定的押金给前者。邓彬表示,中山市总将继续跟进事件,如果真的无法联系到广州泳桦老板,将尽快通过合法合理途径将押金及工程尾款折抵所欠工资支付给工人。
引入社工协调处理交办事项
对于各级工会对自己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黄先生表示很感谢:“在我反映过问题后不到一星期工会就给我来电话询问情况了,中山的工会先后给我打了好几次电话,挺及时的。”
邓彬表示,在协调处理“工人在线”交办事项时,中山市总引入了工会社工的力量。“维权工作除了法律援助之外,很多时候还需要进行大量的解释、心理安抚和疏导等工作,社工在这方面会更有优势。”
(编辑:刘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