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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受惠 企业增效 社会稳定 ——福建福州深入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
时间:2024-01-22 10-59-04

近年来,福建省福州市人社局深入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按照“区域示范、机制联动、点面结合、统筹推进”的思路,打造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福州模式”,推动形成职工受惠、企业增效、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建平台 优服务

在位于马尾区的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如有法律、心理、劳动关系方面的咨询需求和困难诉求,可以到和谐劳动关系服务室寻求帮助。公司每周都会安排律师、心理咨询师和调解员为职工提供现场服务,服务室的墙壁上还张贴着24小时热线电话。

“目前,马尾区设立和谐劳动关系服务室的企业已有6家。高新园区、马江园区、出口加工区、琅岐经济区成立了和谐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为企业和职工提供用工管理、人才招聘、劳动争议调解、政策咨询、困难帮扶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马尾区人社局负责人介绍。

为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福州市部署“一中心一驿站一室”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多个重点工业园区、乡镇(街道)设立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在楼宇商圈、社区、行业协会等场所设立劳动关系公共服务驿站,在重点企业设立劳动关系服务室。

福州市设置公益性岗位,招聘35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作为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上岗后,定期派驻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工作。同时,引入社会力量,帮助企业和职工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难题。

近年来,福州市通过挂钩帮扶、“一企一策”等方式,积极引导企业、工业园区开展国家、省、市、县级和谐劳动关系“四级联创”活动。截至目前,全市有10家企业、1个工业园区获评国家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模范)单位,255家企业、12个工业园区、13个乡镇(街道)获评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487家企业、8个工业园区、32个乡镇(街道)获评市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

建机制 聚合力

“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帮助,这钱真不知道要去哪里拿了!”前不久,在福州市人社局、市中院涉劳动争议执行案款集中发放现场,罗女士拿到劳动报酬后激动地说。

罗女士之前在长乐区某装饰公司从事保洁工作,被拖欠了2000元工资。罗女士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书已生效,可公司始终未履行。于是,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原来,该装饰公司涉及一系列欠薪案件,福州市县两级仲裁机构均曾受理。两级仲裁机构依法审结案件后,将案件信息及时通报了市中院,市中院向各基层法院执行局发出关注警示。长乐区法院收到的涉及该公司劳动争议裁决结果的强制执行申请,共涉及12名劳动者。

长乐区法院调查发现,该装饰公司银行账户已无任何存款,且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福州市中院立即启动执行救助程序。很快,罗女士和其他11位劳动者就收到了共计18万余元的执行救助款。

此类案件顺利结案的背后,是福州市在破解劳动纠纷案件执行难问题上的不懈努力。2020年,福州市人社局同市中院签订了联动执行工作机制协议,并依托法院执行保险救助制度,树立维权公信力。

近年来,福州市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中注重发挥协同治理的强效作用。福州市人社局联合工会、司法(法律援助)、法院等力量,在全市各工业园区开展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创建活动,通过整合“三室两庭”(职工法律援助室、职工调解工作室、劳动仲裁庭、劳动法庭、联动执行工作室)职能,将咨询、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执行等服务搬到“家门口”,推动劳动纠纷多元化解。

福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还会同市民政局,与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协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机制。他们与市快递行业协会签署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备忘录,在共同培育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开展快递行业集体协商、建设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等方面形成长效工作联系机制。此外,他们指导福州市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与市快递行业协会签订了“1+3”集体合同,将末端派费核算成果应用于行业集体合同,将一线收派员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3500元,切实打造了维护快递员合法权益的“福州样板”。

强监测 重激励

近年来,福州市升级企业劳动关系动态监测预警平台,通过社保数据分析应用、互联网舆情监测、基层报送信息收集、薪酬调查、失业率监测、就业失业登记、争议仲裁案件分析、企业经济性裁员数据分析等手段,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对监测异常企业,实行“黄橙红”三级预警,予以重点排查。

在系统内部,福州市建立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就业、社会保险、信访等业务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协作联动处置机制;在系统外部,充分发挥三方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与政法、公安、税务、信访以及企业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对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和纠纷实施联动处置。

福州市制定出台了劳务派遣单位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将诚信等级评价情况纳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供信用查询。对诚信等级评价高的单位,优先推荐参评“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诚信评价”单位和“福建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单位。

此外,福州市还建立了激励机制,对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给予纳入信用“红名单”、推送人才需求、参评“五一”劳动奖、免予劳动保障主动监察、延长特殊工时审批许可有效期等政策激励,切实提高企业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