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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窗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人社法律有序实施 法定职责必须为 法无授权不可为
时间:2015-08-10 10-22-35

 天下之事, 不难于立法, 而难于法之必行。

  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 必须严格执法。

  执法的核心要义不是扩权, 而是限权。不仅要维护 “私权”,更要约束 “公权”。

  公权不可凌驾于法制之上, 公权不可 “任性”而为。

  近年来, 各级人社部门健全人社法治实施体系, 坚持破除部门利益偏向, 大力推进改善民生和为民服务, 在良法善治的路上步履铿锵。


  依法履职———管理与服务并举 管理与服务齐驱


  在北京市平谷区, 一个 “78元”的故事被口口传颂。

  2013年6月, 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伙子走进平谷区人社局接待大厅求助。 他自称是河南人, 在平谷当保安却遭遇恶意欠薪。 他的手机没话费了, 家里有急事, 想拿回薪水后回家。

  对于公司名称、 老板名字, 小伙子语焉不详, 只知道大概地址和保安队长姓万。 不少围观群众怀疑小伙子是骗子,建议把他赶走。

  平谷区劳动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胡金波却毫不犹豫地翻遍了口袋,掏出仅有的78元钱塞给小伙子,让他先给手机充值,再去吃饭。

  胡金波说: “帮助劳动者讨薪是我的本职工作。 我在工作中将心比心, 想的是如果我的亲人也遇到这样的困境,我会怎么做。”

  最终, 执法大队循着蛛丝马迹找到了欠薪的公司, 把拖欠的280元工资发放给小伙子。

  人社部门是重要的民生部门,“在服务中把他人当亲人”是平谷人社局 “亲人服务” 工作理念的精神内核, 也是人社部门依法履职的最佳注解。

  “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是人社部门贯穿始终的工作主线。 “各地人社部门都认识到, 要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 法定职责必须为, 坚决纠正不作为、 乱作为, 坚决克服懒政、怠政。”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劳动法和社保法研究室主任王文珍说。


  阳光行政———让权力晒在阳光下 把权力关在笼子里


  50岁的曾霞在常德市社保大厅静静地坐着等待。 她是原湖南省常德市桃源纺织印染厂的职工, 专程来办理退休手续。 不凑巧的是, 省市连接的网络出现了故障。

  工作人员寻求技术支持的同时不忘安抚曾霞: “您先喝点水, 我们来想办法。”曾霞不急不躁,十分通情达理: “人有时都会生病, 何况机器。”

  曾霞告诉记者, 她的好多同事都到这里办理退休手续, 按照指示牌进行,最多半小时就能办好。

  在常德市社保大厅, 每个窗口前都摆放着指示牌。 哪些业务能一次办结, 哪些业务有什么步骤, 需要到第几号窗口, 指示牌上一目了然。 社保局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也都向社会公布,群众均了然于胸。

  曾霞感慨良多: “现在, 所有事项都在窗口办结了, 和去银行办事一样便捷,跟以前差别很大。”

  过去, 社保补贴资金、 基金给付等, 都要经过层层审定。 从确保基金安全的角度来说,这无可非议。可是, 楼上楼下来回跑, 电梯里总是人满为患,这让群众时有怨言。

  常德市人社局局长张运华在一楼电梯口询问上楼群众办理的业务名称。 “涉及领导审批签字的窗口经办项目审批权要全部下放到窗口,业务和财务审批权授予窗口值班领导。”

  如今, 所有业务经办项目都在窗口办结。 办事的流程简化了, 群众满意了。

  “权力清单制度为权力的行使设定了边界, 责任清单制度为履行职责提供了依据。”张运华深有感触地说, 他们努力减少权力行使环节,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管理服务方式。


  行政执法———公正和文明并重 质量和素质同提


  近年来, 各地人社部门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权力运行的轨道更加明晰。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

  ———权力行使的边界更加精确。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

  ———不同层级的衔接更加有效。按照减少层次、 提高执法效能的原则, 推进综合执法。 有的地方进一步整合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着力解决多头执法、 重复执法, 减少职责交叉,加强工作衔接。

  ———沟通协作的机制更加顺畅。完善人社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执法和沟通协作机制, 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规范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劳动法和社保法研究室主任王文珍指出, 随着我国人社立法的逐渐健全, 进一步强化法律实施机制成为当务之急。“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依法履行职责将取得新成效, 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服务质量将进一步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