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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三无”老人机构养老政府买单 ——社区须无偿提供四成办公服务用房用于养老
时间:2014-08-25 12-05-43
    近期,江苏省南京市陆续出台《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14个养老政策文件,着力提升政府养老服务。在补贴方面,南京市采取废、调、立并举的措施,废除了对机构养老不分收住人员身体状况的普惠制补贴,取消了自理老人补贴,加大对失能、半失能老人补贴力度。此外,将机构运营补贴调整为护理补贴,补贴针对老人的“护理”,而不是“运营”本身。 

  南京市明确,政府养老服务基本对象为“三无”和五保、低保和低保边缘、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70岁以上的计生特扶老人和百岁老人等五类老人;基本标准是居家养老购买服务300—400元/月,当转为机构养老时,补贴标准可充抵机构养老费用。同时,政府对“三无”、五保对象实行“托底保障”,这类老人入住机构的费用由政府全额承担。 

  为深化医养融合,南京市近期将先在三方面重点突破:一是养老内设医疗机构低门槛纳入医保定点;二是对康复护理机构实施床日单元结算;三是提高家庭病床报销比例。远期实现从机构到社区和居家养老的全方位医养融合。同时,南京还将深化社区养老。社区必须无偿提供40%以上的办公服务用房用于养老服务,并引入专业社会力量运营。 

  为强化养老服务管理,南京市实施信息化“五个一”工程,基本实现了服务对象网上评估、服务质量网上监督、服务数量网上统计、服务补贴即将网上发放。即打造“一个中心”——市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中心;整合“一个平台”——统一各区现有的服务呼叫平台,建立市一级养老服务呼叫平台;建成“一个系统”——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与“智慧社区”“智慧医疗”等网络相衔接;推广“一卡结算”——以“市民卡”为载体,在全市推广使用助老服务卡;建设“一个网站”——南京养老服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