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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多劳多得制度
时间:2014-08-07 09-51-03

    法制晚报讯为了改变中小学教师干多干少工资差别不大的情况,日前北京市教委等多部门联合下发《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绩效奖励激励机制项目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中小学教师绩效奖励激励机制资金不得平均发放,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据悉,教师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其中,基本工资根据教龄、职称等确定;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节日补贴、学年奖四部分构成。同时,各区县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据部分一线教师反映,此前在工资构成中体现不出更多“多劳多得”的倾向。

  近日,市教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绩效奖励激励机制项目管理办法》,其中强调绩效奖励激励机制资金不得平均发放,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规定明确,绩效奖励激励机制增加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集团化、学区化办学和办学特色学校以及教师在小学课后班管理和中学社团活动辅导、中小学生个性化学习辅导、教育教学改革、教师交流与支教等工作中的奖励。

  马上就访:“以前课外活动给的钱很少”

  一所普通中学一线教师张玲告诉记者:“我只知道工资分基础工资和奖励工资两大块”。作为一名年轻教师,由于工龄短以及职称较低,她每个月的收入基本在4500元左右。

  基础工资低,张玲一开始想通过多带些社团活动来增加收入。她每周都会带社团活动,但一个学期后,她发现增加的工资微乎其微。听到今年将实行的新的绩效体制会倾向于中学生社团辅导老师时,张玲第一反应是“那太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