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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整合居民医保 释放改革红利
时间:2014-07-23 15-26-05
 

  
  打破城乡居民身份限制, 居民可自愿选择个人缴费档次;

  对门诊费用, 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对住院费用, 基金平均支付比例不低于70%, 最高支付限额达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以上;

  纳入报销范围的药品, 由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1000多种, 增加到2400多种。

  今年1月1日, 山东省开始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建立全省统一、城乡一体、 惠民高效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两项制度统一后, 城乡参保人员可享受到更高、 更公平的医保待遇。

  3个地市先行试点今年全省铺开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之前,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体制分割、 制度分设、 管理分离、 资源分散。 这造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不统一、 不衔接,政府管理成本高。 而且, 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 强化了户籍观念, 不能很好地体现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 不利于社会保障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山东省人社厅厅长韩金峰告诉记者。

  近年来, 山东省先后建立了新农合制度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 基本实现了对城乡居民的全覆盖。 但是,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信息系统重复建设等现象比较严重;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不贯通, 信息不共享,管理不统一……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 山东省决定整合城乡居民医保, 在东营、 威海、 淄博三市先行试点, 然后再在全省铺开。

  试点立竿见影。 整合后, 东营市重复参保人数减少8.2万人, 节省财政补贴2670万元。 威海市设立了每人每年80元和230元两个缴费档次, 前者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后者为30万元, 极大减轻了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 在淄博市,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重度残疾人个人, 不需缴费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在试点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2013年11月, 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 建立全省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由省人社厅主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2013年12月, 山东省政府出台了 《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了统一城乡居民医保的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参保范围和统筹层次、 基金筹集、 医保待遇等。

  推进 “五个统一”让两项制度成为一体

  “我们确定了先整合、 后规范的工作思路, 统筹规划、 整体设计,确保无缝衔接。”山东省社保局局长亓军说。

  各地的一系列举措, 使整合工作按部就班,有条不紊———

  将各级新农合的管理职能、 机构、 人员等全部移交人社部门; 将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合并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把新农合基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建立居民医保信息系统,与所有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各市制定出台居民基本医保政策。

  “五个统一”让两项制度成为一体———

  各市按照个人缴费、 政府补助等筹资方式, 筹集居民基本医保基金, 统一筹资标准, 建立正常调整机制; 城乡居民实行统一的医保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公平享有医疗保险待遇; 居民基本医保实行全省统一的药品目录、 诊疗项目目录、 高值医用耗材目录,以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 按照标准统一、 资源共享、 数据集中、服务延伸的要求, 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实行市级统筹, 统一了基金管理。

  在统一的基础上, 山东省进一步规范操作: 规范参保登记、 规范缴费流程、 规范就医结算、 规范定点管理、 规范基金监督、 规范平台建设,招招击中要害。

  
  “左顾右盼瞻前顾后”妥善处理各层面关系

  “在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过程,必须统一管理、提高效率。”亓军对记者说, “我们要求各地制定规范的移交程序,妥善处理好制度整合期间的有关问题,缩短整合时间,确保管理和经办队伍思想统一、 工作不断,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

  据亓军介绍,山东省各地按照机构改革总体要求,把管理体制改革与职能转变有机结合起来,把机构人员整合与提升管理服务质量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整合,切实解决过去分散管理的弊端,进一步提升管理和服务效率。

  “实现制度整合, 既要 ‘左顾右盼’,也要 ‘瞻前顾后’,妥善处理好各层面的关系。” 韩金峰表示。 为确保整合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山东省建立了由人社厅、 发改委、编办、财政厅、卫生厅、审计厅参加的部门协调会议制度,由分管人社工作的省政府领导担任召集人。各地也建立了相应的协调机制,加强对整合中相关事宜的协调。

  “我们要通过整合,让改革的红利最大限度地惠及参保居民。”韩金峰说。在整合过程中,山东省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障城乡居民的医保待遇。在打破城乡居民户籍身份限制、确保公平享有医保待遇的前提下,采用一制多档的缴费模式,充分尊重城乡居民意愿,由参保人员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目前,山东省、市、县三级已全部完成新农合管理职能、编制机构、 工作人员、 基金资产、文书档案等的移交工作。全省新农合各项工作已由人社部门全面接手管理。预计8月底,山东省将全面完成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的整合并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