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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实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
时间:2014-07-21 13-50-31
[导读]近日, 河北省人社厅、 财政厅共同印发文件, 将面向该省农村劳动者开展免费技能培训, 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当地二、 三产业转移, 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本报讯 (记者 靳彦丽 通讯员李振胜) 近日, 河北省人社厅、 财政厅共同印发文件, 将面向该省农村劳动者开展免费技能培训, 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当地二、 三产业转移, 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此次培训主要针对劳动年龄内具有河北户籍、 准备转移到当地县域二、 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或在当地县域企业初次就业半年以内的农村劳动力。 同一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参加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全年计划免费培训农村劳动力2万人,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拨付,培训补助标准为每人725元。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 在此基础上增加培训项目或扩大培训任务。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培训方式包括理论授课、 现场授课、 参观实习等多种方式。 理论授课课时不低于100学时。培训完成后,受训学员要达到掌握拟就业或已上岗企业的职业技能要求, 具备独立上岗作业能力,努力实现 “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 “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

  培训工程采取政府购买培训服务的方式进行,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并根据实际,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符合政策规定的采购方式,择优确定承担当地培训任务的培训供应商, 切实把当地符合条件的优质培训资源吸收到培训工程中来。同时, 组织培训供应商围绕当地经济发展全局和重大项目开展培训,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 组织培训供应商开展送培训 “下乡进村”活动,培训地点尽可能临近农村, 方便农民参加培训;继续把针对农村党员的党性教育和技能培训相结合, 推进 “双育工程”的实施,实现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党员教育的相互促进;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 就业服务、 劳动维权“三位一体” 的工作机制, 提高就业服务质量。

  培训期间,项目实施县 (市)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将严格坚持项目公示制度、开班审批制度、跟踪监管制度、台账资料管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