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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人社厅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
时间:2014-04-14 13-23-46

       本报讯 今年以来,宁夏人社厅以提升争议调解仲裁效能为主线,以仲裁院基本建设为重点,全面开展组织机构、人员队伍、制度机制、基础保障建设,不断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推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宁夏人社厅积极帮助同心、原州、隆德、西吉等尚未成立仲裁院的市县区开展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力争尽快挂牌成立仲裁院。

  加快仲裁员队伍建设。指导各市县区以仲裁院建设为契机,从工会、企业、司法机关等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聘任兼职仲裁员,充实办案力量。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形式,加大对专职、兼职仲裁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办案水平。

  开展仲裁保障设施建设。加快标准化仲裁庭建设,保障办案工作需要。指导市县区认真贯彻执行仲裁人员办案补助管理办法,统一着装办案,夯实办案基础。

  强化仲裁办案规范化建设。宁夏人社厅指导各地进一步改进仲裁办案程序,创新办案方式,提高办案效率,力争仲裁结案率达到92%以上。加快仲裁办案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使用办案系统,提高仲裁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加强基层预防调解工作。坚持先行选试、以点带面,全面做好40家示范企业的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力推企业、商会(协会)争议调解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争议协商解决机制,力争年内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60%以上。指导80%以上的乡镇、街道成立调解组织或设立调解员,切实完善基层调解体系。

  深入开展调解仲裁基础工作。切实加强调解仲裁统计分析工作,积极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处理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推动调解仲裁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宣传调解仲裁工作,扩大调解仲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加强调解仲裁行风建设。宁夏人社厅大力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坚持公平公正办案,积极倡导阳光办案,提高社会公信力。加强调解员、仲裁员的廉洁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调解仲裁队伍。(乔永平)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