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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十万劳动争议案热点问题在“工资”
时间:2013-03-26 15-35-21

  核心内容:据有关方面统计,去年上海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数达10万多起。近日,笔者对过去一年接待的信访、投诉进行了回顾和梳理。

  2012年,上海市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仍居高不下,其中不少争议受宏观经济调控、产业结构梯度转移、劳动关系领域政策调整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争议主体】

  职工方:年轻人成主角

  有这么一组数据:在去年一年的劳动争议案件中,争议的职工群体中外来务工者占到60%以上;年轻的职工占到60%以上;另外,在本单位工作的工龄在一年以下的也占到60%。

  这组数据说明,随着“80后”、“90后”外来务工者逐渐接替老一辈农民工,成为城市建设的主体,他们的文化水平、法律知晓度,以及维护权益的意识都较上一辈有明显的提高。

  据了解,以往职工告企业大多出现在被企业违法解雇之后,最近一两年,来咨询、申请仲裁的不少年轻职工中,有不少就是自己主动辞职后来主张利益的。例如一职工于去年10月向厂里提出辞职,办理退工手续的当天正是月初。按照厂方的惯例,每月18日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于是,在进行结算时,厂方向该职工表示,还有一个月工资要到18日再结算。这一说法引起了职工的不满,他当即表示,辞职后要回老家工作,不可能再特地来上海拿一次工资,而且,企业也经常会拖延发放工资,所以他要求企业提前结算,但企业明确表示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职工见谈不下来,马上到仲裁委要求仲裁。徐女士说,他这种情况申请仲裁,等开庭时钱也差不多能到手,所以之后我们还是进行三方调解解决了此争议。但这一事例说明了新生代外来务工者对于自身权益维护的重视程度,他们在与企业交涉前,大多先做好功课,找到法律依据,不能说全部精通,但至少都是有备而来,并非一无所知。

  笔者在接待投诉中也发现,很多投诉人在反映自身权益被侵害时,还能同时说出企业违反的是哪一部法律法规的哪一项规定,与过去两手空空而来不同,越来越多的投诉人在投诉前就已经开始有意识地搜集对己有利的证据,寻找可以为自己作证的证人,维权意识有明显提升。

  单位方:劳动密集型企业争议高发

  与往年相同,劳动争议案件发生在劳动密集型非公企业的仍居首位。就去年一年接待的信访、投诉统计,所属非公企业占到了一半以上,企业的经营范围大多是制造类和低端服务类。

  对此,人力资源专家屈辉分析,许多大型企业和有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企业都把关注点聚焦到如何与职工互惠互利、共谋发展上。这些企业考虑的层面已经上升到如何更好地善待员工上了,而一些小型民企的管理者却仍抱着创造“一桶金”的想法,通过压榨劳动力来缩减人力成本,捞到多少算多少,甚至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这种对劳动力即时消费的心态,决定了这些企业必定会成为劳动争议的高发区。

  同时,屈辉也毫不避讳地说到,对于这些小企业而言,产品利润屈指可数,他们最大的支出就是人力成本支出。况且,近两年,上海先后进行了多项政策调整,最低工资保障也在不断攀升,企业的用人成本逐年递增,在谋求不到其他方向发展的情况下,一些不规范的民企就动起了职工这块奶酪。

  笔者在整理去年一年的投诉事件中也察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侵权事件偏多,而且大多涉及多项侵权,单一侵权情况几乎没有。

  【争议类型】

  加班工资是热点

  就有关方面统计,提成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的争议仍居首位,其中加班工资尤其值得一提。笔者去年接待的投诉中,几乎90%以上的争议都涉及加班问题,他们积极要求加班,因为只有依靠加班费,他们才能获得比较理想的收入。

  长期从事调解工作的徐女士向笔者解释,在她受理的争议案件中,加班已经不仅仅是企业有业务需要才安排的新增工作时间,而是成为一种制度化、常态化的现象。一些不法企业的职工几乎每天要加班3小时以上,有的甚至将规定大胆地写进劳动合同中。这样的情况怎么还能叫做加班,这分明是已经变更了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一旦这部分人加班工资没有落实到位,就意味着这部分人群的生活会受到十分严重的影响,因为他们的总收入基本就是依靠加班工资。

  据统计,保安、保洁、普工因其工作时间特点成为加班被侵权最多的人群。

  此外,笔者还发现,因为加班引发争议的并不局限于低收入人群,还有不少在旁人眼里光鲜亮丽的白领,甚至是高层管理人员。

  职业病权益成为新焦点

  “车间里到处都弥漫着粉尘,干活的时间长了就会感觉嘴唇、喉咙干涩,有种想咳咳不出来的感觉……一天做下来,戴口罩的鼻翼两侧都是黑的,有时候擤出的鼻涕也是黑的,别说口罩的外表面,就连里面都是粉尘……”这是某媒体去年下半年做的一篇报道中的描述。投诉人是该工厂的尘肺病工人,做了近十年,落下一身病,单位一句合同终止就结束了所有的劳动关系。像这名职工那样遭遇的在实际生活中还有很多。

  “职业病都有一个潜伏期,一般在三到五年”,这是笔者在采访中,一名职业病防治专家的分析。按照他的分析,前几年因为技术不成熟,以及防范不到位、操作不规范引发的职业伤害在近两年可能会集中性地爆发。同时,随着《职业病防治法》的重新修订,劳动者本身对于职业病的关注也越加全面,对权益的维护有明显的体现。

  安监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向笔者解释,职业病不同于见血伤害,许多企业为了追求新的利润增长,在技术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就贸然使用,对人体的伤害有多大,企业自身都不清楚,结果就会引发争议。而且这种争议会持续进行,因为职业病一旦发生,就不可逆转,需要长期的治疗和控制,这也是近两年来,争议难解决的一个关键因素。

  【争议趋势】

  劳务派遣受瞩目

  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上海市“综保”、“镇保”转为“城保”后,单位的用工成本显著增加,于是,一部分用工单位开始通过选择异地劳务派遣的方式来降低成本。这么一来,因为劳务派遣员工在外省市参保,缴费成本和待遇水平明显低于上海市,人力成本就可以节省下不少。但这也造成了同一单位内因用工方式不同带来社会保障方面新的不公平,破坏了公平的劳务派遣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