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热点新闻
每千名职工配备4名调解员
时间:2013-03-26 15-35-21

  核心提示:为了更好、更快、更及时地解决劳动纠纷的问题,北京市将继续深化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建设,规定企业工会劳动争议兼职调解员必须达到每千名职工配有4人的标准。

  据介绍,此举旨在建立企业内部协商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将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早在2010年5月,北京市为了拓宽化解矛盾渠道,将相关机制从三方联动升级到五方联动,人力社保、司法、信访、法院等单位实行“资源共享、工作联动、优势互补、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

  根据上述单位联合下发的意见要求,今年年底,北京市80%已建工会企业将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或配备调解员,企业的调解组织将在企业内部设立办公场所,有条件的企业,尤其是300人以上的企业应单独设立调解室。办公场所和调解室实行规范挂牌、制度上墙,企业行政方要保障调解委员会的办公条件和活动经费。

  此外,联动机制建设还将融合工会组织深化三级服务体系,做实做强工会服务站和职工之家,同步推进街道乡镇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涉及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和出租车司机三类重点人群的劳动争议。

  据悉,目前北京市、各区县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部建立了调解中心实体,344个街道乡镇建立了调解室;职工5000人以上的局总公司和企业集团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06家,职工5000人以下的企业建立调解委员会1.2万个。仅2012年,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劳动争议23163件,调解成功18531件,涉及金额1.8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