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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当推手也要当助手上调最低工资
时间:2013-03-26 15-35-21

  核心内容:近日,广州市政协委员要求人社局公布最低工资上调细则被拒的新闻,引发了人们对政府调控最低工资问题的再次关注。尽管最低工资对经济发展作用有争议,但是对于当前我国劳动者来说,最低工资姓“铁”,有刚性约束力和执行力,政府制定标准,企业必须遵从。

  去年年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2012年全国有23个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月最低工资深圳最高,为1500元。

  尽管最低工资对经济发展作用有争议,但是对于当前我国劳动者来说,最低工资姓“铁”,有刚性约束力和执行力,政府制定标准,企业必须遵从。适时调整最低工资,对劳动者个人是福音,收入增加,生活改善,对企业也不是坏事,有利于稳定就业和生产经营。

  但有些企业似乎不懂得这个道理,一味认为调高最低工资会增加人工成本,降低利润,不肯多掏腰包;二是采取延长工作时间,不付加班费弥补损失;三是将有毒有害岗位的特殊补贴计入最低工资;四是变包吃包住为吃住付费,变相克扣工资。

  最低工资其实就是个“吃饭工资”,只能解决温饱问题,北京有近300万人在拿最低工资,可见数量不小,这些员工主要集中在非公中小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如果把农民工也统计在内,这个群体显然很庞大。由于非公企业员工话语权相当微弱,雇主过于强势,这就需要政府出面当推手,敦促企业不折不扣的按新标准兑付最低工资,不能只管定标准、发文件,忽视检查督促。

  政府的态度很关键,态度坚决,企业通常不敢越雷池、踏“红线”,如果态度暧昧,执行新标准就很难。在有的地方,企业一“哭穷”,政府就“心软”,这很不利于维护员工权益。

  因此政府要严格执法当好“裁判员”。一方面要为员工依法维权、投诉提供快捷、便利的途径与渠道,同时要迅速、从严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政府在充当推手角色的同时,还要积极主动当助手,即帮助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克服困难,兑现员工收入。目前仍有部分中小企业经营困难,政府应高度重视这个“短板”问题,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销售、融资等困难,必要时可在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为特困企业减免部分税费,提高企业盈利水平,使其有能力为员工涨薪。

  政府俯身当企业助手,实际是在释放民生善意,为百姓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