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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入刑亟待落地
时间:2013-03-26 15-35-21

  核心提示:《劳动合同法》实施五周年了,浙江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深度和广度上取得了哪些变化?劳动关系的和谐程度有否提高?在浙江打拼的劳动者遇到了哪些问题与困难?

  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分别发布2008至2012年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和审判白皮书,回顾总结五年来浙江劳动争议纠纷的仲裁和审判情况,评述浙江劳动关系现状,公布十大典型案例,并就近年劳动争议纠纷中出现的17个疑难问题作出解答,为相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为当事人理性维权提供指引。

  这是浙江省高院与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首度联手召开新闻发布会,首度联手出台白皮书、发布典型案例。

  五年高位徘徊的劳动争议纠纷

  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等用人单位规范用工提出了新要求,也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劳动者维权意识,客观上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同时受到全球金融危机和国内宏观经济调控不利影响的碰头叠加,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数量在当年就出现了井喷式增长并持续在高位运行,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面临挑战。

  浙江高院民一庭庭长蒋卫宇介绍,五年间,浙江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数量一直在高位徘徊,全省法院共计收案94297件。2008年新收19193件,同比增长159.61%;2012年新收25512件。从收案情况分析,拖欠劳动报酬纠纷一直是传统的劳动争议案件类型,案件类型日趋多样、诉讼请求日益复杂,2008年以前占劳动争议案件80%至90%的劳动报酬纠纷,已降至60%,劳动者需求已从单纯关心劳动报酬转变为关注更深层次的劳动权益。诉讼标的额也逐年攀升,2012年11个月的一审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标的额总量较2008年全年增长159.9%,平均结案标的额总量增长100.4%。“案件标的额反映当事人主张权利的金额,结案标的额则反映实际保护权利的金额。”蒋卫宇说,随着经济发展,纠纷标的额水涨船高,一些劳动者维权意识较强,有的起诉时穷尽各项可能的诉讼请求,并且每件劳动争议案件收取10元诉讼费,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劳动者盲目增加诉请标的额的随意性。同时抱团诉讼、跟风诉讼呈多发态势,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多,2008年至2010年年基本保持在590起左右,到2011年则增长至711起。2012年前10个月就有553起。

  劳动争议大幅增长的现象在仲裁白皮书中也得到充分体现,2008年至2012年9月,全省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497405件,比前五年增长97.1%,涉案金额85亿元,比前五年增长150%。而劳动争议案件主要发生在经济发达地市以及非公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小微企业,劳资双方利益失衡现象较为严重,仲裁机构受理的案件中80.38%发生在非公有制企业。从争议内容看,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类争议为热点,其中加班工资、工伤保险争议占较大比例。2008年至2012年9月,仲裁机构受理的社会保险争议案件62461件,占总立案数33.43%。劳动报酬类案件为63825件,占总立案数34.16%。

  劳动争议裁判者的社会本位意识

  面对2008年以来浙江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井喷式增长、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浙江劳动争议裁判者在化解劳动争议案件时,更多地考虑社会本位,在具体的案件中坚持倾斜保护劳动者原则,同时也从更宏观的角度去审示劳动者的保护与社会利益的关系,关注用人单位和其他劳动者的利益。

  浙江劳动仲裁院院长俞韵介绍,为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浙江劳动仲裁院从2008年60家发展至全省107家劳动仲裁院全部建立,成为全国首个实现仲裁院实体化全覆盖的省份,增加人员200多人。积极构建调解网络体系,目前全省98%以上的乡镇、街道均已建立了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并不断向村、社区延伸,基层调解组织年调处劳动争议案件量是仲裁立案案件量的1.5倍,2008年以来已调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6.8万余件,比前五年增长65%。全省各级仲裁机构案件裁决率呈下降态势,70%以上案件均调解和解结案。去年5月开始,宁波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等19家仲裁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截止2012年5月,19家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接受来人来电法律咨询20815人次,收到法律援助申请1307件,受理并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168件,涉及劳动者人数1957人,涉及经济标的3657.07万元。截止2012年11月,全省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已基本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