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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过节费不可抵消加班工资
时间:2013-03-26 15-35-21

  核心内容:今年元旦期间,不少劳动者依然坚守岗位,尤其是一些餐饮企业、经营企业,员工甚至比平时还忙。按照相关规定,元旦假期期间员工加班享有加班费,企业不能以元旦过节费来冲抵加班费。

  按照2013年元旦放假安排,2013年元旦假期共3天,其中1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1月2日、3日为调休。镜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季福生介绍说,依据《劳动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1月1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1月2日、1月3日属于一般假期,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且不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季主任指出,1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企业安排员工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不可安排调休或补休。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以一位员工月薪3000元计算,其元旦当天的加班工资应为:3000÷21.75×300%=413.79元;假如其1月2日、3日加班且未补休,这两天的加班费为:3000÷21.75×200%×2=551.72元;其元旦三天的加班费应为965.51元。

  有的企业在元旦期间给员工发放过节费而不发放加班工资,对此,季福生表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他介绍说,过节费与加班工资完全是两回事,不能相互冲抵。过节费是企业给员工发放的福利,与企业的效益挂钩,在法律上没有强制的要求;而加班工资受法律保护,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休假损失的补偿。

  法律知识拓展:

  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劳动者加班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劳动者遭遇加班且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可以在保留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