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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讨薪 曾投资艺人被当挡箭牌
时间:2013-03-26 15-35-21

  核心提示:近日,某知名艺人入股餐厅停业一事,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面对房租租金暴涨、拖欠供应商货款以及员工工资等,一时把某知名艺人推到了风口浪尖。面对如此多的质疑,某知名艺人的代表律师作出回应,某知名艺人公司经理人经纪人小姐也对此做出了解释。

  经纪人声明:08年开业的某某餐饮公司,某知名艺人只是其中最小的投资人之一,某知名艺人不仅不参与餐厅的管理和运营更不是公司的法人,也无权决定公司的一切事务。餐厅开业至今某知名艺人从未分得一分钱利润。韩方大股东在经营不利管理不善的情况下一走了之,某知名艺人为了某某的员工借垫给餐厅很多资金为员工开响近半年时间,做为餐厅无权参与管理的最小的投资人,某知名艺人已经做到仁至义尽、问心无愧。某知名艺人已于近日启动法律程序,追讨韩方欠某知名艺人和供应商的钱款。

  近日,有一些商家非常清楚某知名艺人也是和他们一样的受害者却为了一己私利,不惜诋毁某知名艺人声誉的行为实在让人无法理解,他们以某知名艺人是知名人士为由,试图要把事情弄大,来威胁某知名艺人替韩方抵债,对于任何损毁某知名艺人声誉以及想趁火打劫的行为我们绝不容忍。中国是个法制国家,某知名艺人愿意与所有和他一样的受害者,拿起法律的武器声讨韩国不法商人,一起追回损失。

  法律知识拓展:

  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超过《**省工资支付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无故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双方有合同,被拖欠方可以把另一方告上法庭,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采取绑架或者威胁之类的手段。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对于“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