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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协商代表疑被企业“报复”
时间:2013-03-26 15-35-21

  核心提示:日前,一位自称是企业管理人员、也是公司工会委员和集体协商代表的职工,他自述三天吃了两次警告,病假后复工企业要他出具医院证明……他认为这是刁难,是因为在以往工作中为职工出头说话而遭遇的报复。

  读者投诉

  赵某某是上海某某有限公司商品部的担当(担当是日资企业的常见职务,意思大致为具体负责某一项工作的人),与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任公司工会委员、集体协商代表。照他的说法,他的工作职责之一就是要为维护职工权益和行政方谈判。可如今,他自己的处境却遭遇了尴尬。在别的同事都忙于日常工作时,赵某某却“清闲”到无事可做,上班拉过考勤卡后不是坐在办公桌前看看报纸,就是在休息区发发呆,然后下班刷卡,一天天百无聊赖地过日子。

  商品部是某公司的重要部门,身为部门担当,应该有很多事要忙,为什么赵某某却如此“清闲”呢?事情还要从今年5月说起。

  三天吃了两个警告

  赵某某称:今年5月16日,他和往常一样正在处理事务性工作。一个加盟店的业主急匆匆地找到他,希望他能帮忙办理一下海烟销售许可。赵某某向记者解释:“海烟的销售许可办理每月18日截止,那个业主来时已经16日了,他很着急。而且这个许可对门店来说很重要,没有销售许可就不能对外销售香烟类产品,对运营会有很大的影响。”本着“加盟业主和客户都是上帝”的原则,赵某某立即为这事忙开了。

  按照往常的操作流程,赵某某应该填写好申请单,然后让商品部部长签字后交由总经理助理盖章。可偏巧,那一天商品部的部长有事外出了,赵某某说,考虑到事情紧急,而且这也是常规操作,就拿着申请单带业主直接找到了总经理助理,希望他能通融一下先盖个章,让业主好去办理许可,等部长回来后再补流程。“当时,那个助理一口就回绝了,最主要的是他的态度还很恶劣,说话语气很蛮横。我对他这样对待业主很气愤,就争辩了几句。”赵某某回忆说,他知道这样的操作不符合流程规定,但也是事出有因,就算不通融,态度也不该这么强硬。

  由于总经理助理不肯通融,赵某某就带着业主去找总经理,想让他给评断一下该怎么操作。

  “到总经理办公室时总经理不在,我正好接到一个电话,所以我就让业主坐一会等总经理来,我就到外面接电话了。”赵某某推断,可能就是这一行为让他“吃”了第一个警告。当时,赵某某接完电话回来,业主已经办理好手续先行离开了。可是当天晚上,商品部部长就找到了赵某某,让他移交出商品部的香烟和杂志的办理工作。赵某某说,这两块是他手上最重要的两部分工作。他当即就和部长提出,要见到书面文件、给出让人信服的理由才肯移交工作。

  5月17日、18日两天,赵某某原本安排好了去出版公司商谈杂志销售业务,于是他事先向部长申请因公外出。部长当即表示,这部分工作已经不属于他职责范围,所以不同意他外出。赵某某认为,他没有收到公司让其移交杂志工作的书面文件,而且事先和出版公司都约定了商谈的时间,所以没有理会部长,依旧按计划去了出版公司。没想到,回来之后他就“吃”了第二张“黄牌”。

  担心为职工说话遭到了报复

  5月21日,赵某某收到了商品部部长出具的让其移交部分工作的电子邮件。理由是5月16日那天他违反公司盖章流程规定,未经商品部部长盖章确认请印单,径直至总经理助理处申请盖公章,并和同事发生争执;同时违反了公司接待客户规定,擅自带领客户至总经理办公室。这些行为给公司的正常运营带来了恶劣的影响。同时,该邮件还将其5月17日和5月18日,未经部长批准擅自离开办公室的行为认定为旷工。

  赵某某表示,收到邮件后一直想不明白,自己一心一意为工作,就算在流程处理上有瑕疵,但本意也是为公司好,怎么这番好意换来的却是两次警告。“被警告后,我还收到那个加盟业主给我的短信表示感谢,他还说因为这件事连累了我很不好意思。同时,我也找5月17日、18日去的那家出版公司给我出具了工作证明,但公司对这些都不理会。”

  赵某某反复琢磨这件事,觉得是公司对他打击报复,抓到他一点纰漏就小题大做。他告诉记者,去年4月公司股权进行转让,中方只占有少量股权,大部分都转让给了外商投资方。此后,商品部几位担当的奖金落实受影响,他作为协商代表曾先后两次组织起草文件,向行政方提出不同意见,后来又因为一些老职工合同签订的问题与行政方有过交涉。因此他怀疑,自己所遭遇的一系列警告处分都是因为先前他履行协商代表职责引起的。

  赵某某说,原本身体就不是很好的赵某某感到胸闷。赶去医院检查后,发现肺大泡复发,只能投入到治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