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热点新闻
石家庄市委专项督查考核工资集体协商
时间:2013-03-26 15-35-21

  核心提示:石家庄市委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由石家庄市委督查室和市考核办牵头对全市24个县(市)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考核。这也是今年由市委牵头的第3次督查。

  9月20日,根据石家庄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产业和直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督导考核的通知》,石家庄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领导任组长,利用两周时间,分别对9个产业(72家企业)、20个直属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及时印发了督查情况通报。

  据悉,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工会工作,尤其是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早在2000年,石家庄市就建立了市、县、乡三级政府、工会、企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党政领导牵头的工资集体协商领导(指导)小组。市“三方”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工作,今年共召开专题会议4次,形成文件3个,三方各司其职,形成强大的工作推动合力。为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市委、市政府制定了督导检查考核制度,每年集中时间联合对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自2010年石家庄市建立政府述职报告制度以来,市政府连续3年召开工资集体协商专题述职会议,由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向市政府述职。

  督查组发现,全市24个县(市)区均以县(市)区委、政府或“三方”的名义召开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部署会议,全部制定下发了本地《2012年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启动了2012年度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和“要约行动”。面对新的形势,各级工会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断创新。石家庄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协调上级工会干部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加强职工方协商力量。河北金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较早地引进了第三方协商代表,为职工争取更多话语权。

  今年,市委、市政府还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攻坚年活动的意见》,提出了五项任务目标,七项保障措施,并对考核验收、表彰奖励作了具体规定。同时,在市委、市政府今年印发的石家庄市《县(市)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以分值10分列入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政领导的工作责任。

  截至目前,石家庄市有24个县(市)区基本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百人以上企业基本实现全部单独建制;中国500强在石企业全部建制,世界500强在石企业完成建制率91%;全年新建制企业2827家,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4%,超额完成了省总工会下达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