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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职工代言人”应该多沟通
时间:2013-03-26 15-35-21

  核心提示:以前,我们曾数次接待过工会主席的投诉,《劳权周刊》记者也数次出击,为他们维权。而本期我们接待的投诉职工赵毅坚也是一位工会干部,他是公司工会委员,也是经选举产生的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

  不管是工会主席还是集体协商代表,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身份———职工的代言人;都肩负着一个共同的使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他们来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有一个共同的原因———自己因为维护职工的权益,遭受企业的打击报复。

  赵毅坚的情况也是如此,他反复强调自己现在的遭遇,根子是因为自己履行工会委员和集体协商代表的职责,就职工权益与行政方进行过交涉,对方是在打击报复。这一点,还需更多的调查才能还原真相。

  就赵毅坚5月间“三天吃了两张‘黄牌’”的具体原因来看,他自身的行为确实存在“欠妥的地方”。记者想采访上海华联罗森有限公司人事部门的愿望,没有得到回应。没有全面的了解,我们也不能妄下判断。

  为什么赵毅坚和前面来投诉的几位工会主席心中都会有这么一个“心结”,都会坚持认为自己是遭受了企业的打击报复呢?是什么让企业和这些“职工代言人”站在了“决斗场”上?我想,这其中的原因值得我们深思,也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

  一个好的企业,应该是一个劳动关系

  和谐的企业,是一个单位与职工共赢的企业。我们希望职工的维权环境、维权氛围能够更好一些,我们也希望工会干部、协商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时能有一个宽松的环境,企业多一点法律意识,多一些沟通,多一些理解,彼此间就会少一些猜忌、少一些顾虑。很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促进企业的发展。双赢,应该成为大家共同的目标。企业和“职工代言人”多一点沟通就多一份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