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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职工安新家
时间:2013-03-26 15-35-21

  核心内容:今天,当你走进这个丝业有限公司,呈现在你眼前的是一片紧张忙碌的生产景象。然而,你可能不会想到,这个原称该公司的企业,两年前却因多种因素陷入困境。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劳动法小编为你整理详细的内容帮助你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没有法院的鼎力支持和法官的辛勤付出,就没有我们的今天!”180余名重新上岗的企业职工总把这句话挂在嘴边。正是海安县人民法院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沟通协调,让一家破产的企业重获新生,面临下岗的职工重新获得了安置。

  企业突然宣布破产 两百职工陷入困境

  该公司成立于1962年,系由原曲塘缫丝厂改制而来。近年来,因市场行情、经营管理不善等多种因素,这个半个世纪的老厂突然停工停产,资不抵债缺口达1000余万元,诉讼纠纷不断,全国各地不少法院纷纷前来保全财产。2009年5月12日,董事长王某自杀身亡。2010年,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该企业破产。

  海安法院法官丁剑接手该案后,经调查发现,东进制丝有限公司90%以上职工为女工,平均年龄在44岁以上,多数人为企业服务超过20年,老职工除缫丝技术外,无其他技能,接受新事物能力弱,转行就业困难重重。同时,该企业职工多为城镇人员,无农田可种,失业后缓冲余地较小,案件处置不当,职工很可能成为政府包袱。审理过程中,企业职工多次群体性上访,影响县社保局、镇政府正常工作。有一次,职工们堵住社保局负责人不让其离开,直至深夜。

  公开拍卖企业资产 优先维护职工权益

  这是一个看似简单的破产案,但是如果采取简单草率的办案方式结案,势必进一步激化职工与政府的矛盾,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企业可以破产,但职工的利益应当得到保障!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该院破产合议庭的法官们多次与政府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审慎探求上策,精心制定破产资产保值增值和职工重新上岗双赢方案。法院及时向县委报告相关案情,并获得了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经多方联络,法院将破产资产整体租赁给海安县龙头企业——鑫缘茧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缘公司)。破产资产很快投入运转,80%的原企业职工愿意继续留岗,职工不稳定情绪得到初步平息。

  在随后进行的资产拍卖程序中,法院要求拍卖机构在全国多家媒体刊登拍卖公告,引来数家有实力的企业参与竞拍。为从深层次解决根本问题,合议庭和管理人把同等条件下愿意安置职工作为竞拍成交的优先条件。

  经过一番角逐,原租赁企业鑫缘公司以650万元竞拍成功。根据协议规定,其中580万元用于安置职工。鑫缘公司接手该企业后,将180余名职工(约占原企业职工80%)纳入新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彻底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

  企业焕发蓬勃生机 职工收入稳步提升

  目前,鑫缘公司已将原企业更名为海安添鑫丝业有限公司,加大投资重新改造设备后,企业重新焕发出青春。2011年,新企业实现开票销售4000万元,税金达240万元。企业为上岗职工依法缴纳了5项保险,职工工资稳步提升。

  现年48岁的女职工常春兰,已为企业服务30余年。她说:“我在企业工作了几十年,企业就是我们的家,我们对企业的感情是他人难以体会的。听到企业破产的消息后,精神备受打击,一时难以接受。企业破产后,我曾到其他企业短暂打工,充分认识到中年人改行就业不易,一直苦苦等待企业复工。重新上岗后,大家十分珍惜,责任感和积极性明显提高。我们从内心深处感谢法院对我们普通职工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