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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化解涉诉信访矛盾
时间:2013-03-26 15-35-21

  核心提示:范县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增加给当事人发放的诉讼须知、风险提示等方面的资料,指导当事人理性诉讼,降低群众维权成本。积极探索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网上立案等新的立案方式,最大限度地便民利民诉讼。

  涉诉信访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党政领导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我院要求全院干警树立信访既是法律问题,又是社会问题的理念,从政治的高度来看待信访问题,认识到信访问题事关大局、事关稳定,进一步强化法官的群众观念和办案责任心,让“涉诉信访、人人有责”的意识深入人心。

  范县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现已建成管理科学、服务规范、功能完善的诉讼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增加给当事人发放的诉讼须知、风险提示等方面的资料,指导当事人理性诉讼,降低群众维权成本。积极探索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网上立案等新的立案方式,最大限度地便民利民诉讼。

  一、全面提升素质。立案工作涉及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各方面的问题,要确定每一件案件的法律关系和案由,答复每一位来访群众。为了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取长补短,遇到重大、疑难、敏感性案件严格执行立案前汇报制度,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并与相关业务庭室沟通请教。

  二、开展活动,拓宽通道。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充分关注农村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首先为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积极采取减、缓、免诉讼费的措施,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其次畅通涉诉信访渠道,信访是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的重要途径,是联系基层群众最紧密、最能听到真实声音的渠道,必须确保信访渠道畅通。

  不分双休及节假日,院领导轮流每日在大门口接待室接访,当面听取群众反映问题,直接答复、督办;接访名单排定一月,提前一月挂牌公示,方便群众预约接待。院领导带头严格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路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罢访的责任制,一批涉诉信访老户和重信重访人员罢访息诉。

  三、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充分发挥法庭在控制信访案件发生上的“前沿阵地”作用,不断强化审判管理,提高法官庭审能力和开庭成功率,从源头上减少因案件质量问题引发的涉诉信访,防止了诉讼案件向信访案件的转化。同时,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法官调解责任和信访预防意识,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将审判责任与信访责任挂钩,明确规定案件承办人为案件引发信访问题的化解责任人,促使法官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效率,下大力气做好调解工作。

  五、多元化解、争取主动,建立和完善多元信访解决机制,为了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涉诉信访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我院积极开展了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在处理信访工作的实践中,我们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的地位、身份和工作经验,对上访案件提出看法,积极参与到信访工作中来,收到了高效便民、事半功倍的效果。、坚持公开听证制度,及时汇报工作。对于久访不止的缠访老户召开听证会,公开案件事实和处理过程,公开处理结果和依据,依靠群众及社会舆论破解缠诉缠访难题。

  对重大的涉诉信访案件及相关情况,及时向县委、人大和上级法院汇报,积极争取其对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重视、指导和支持,并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建立联系网络,及时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教育、稳控、处置工作,积极构建领导重视、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大信访”工作格局。

  六、立案调解,积极实行判后答疑,加大立案调解的力度,采用多种切合实际的调解方法,因案而异,对症下药,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诉累。消除当事人对抗情绪。大多数当事人均以自己的习惯来评判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该院推行每件审结案件均由法官在宣判时为当事人释疑,从心理上消除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的抵触情绪,真正达到服判息诉,使越来越多的群众相信司法,积极采取正常的信访渠道解决了困难,避免事件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