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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经济补偿怎么算?
时间:2013-03-26 15-35-21

  有网友这样问到:这几天在义乌义亭镇的xx水钻厂,聚集着50多名来自四川、江西的务工者,7月31日他们接到厂里的解散通知,却因为补偿问题协商未果而在烈日下苦等。

  江西新余的任x生是7月8日进厂的,7月12日与厂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年,谁知干了20来天厂里就说要解散,他告诉记者:“8月1日厂食堂就停业了,现在我们天天困在这里等,2日每人才领了5元生活费,饭都吃不饱。我的工资大概有600元,按照合同单方违约要补偿1000元,现在厂里突然说解散,我们就希望能拿到工资和补偿金。”

  xx水钻厂负责人刘x峰说,今年6月份,他和另外一名合伙人一起买下了这家水钻厂,投产一个多月发生亏损,每天达数千元,于是只得停厂解散职工。虽然厂里一直亏损,但还是坚持把工资结清,同时补偿每人100元,这已经是厂里最大的努力了,希望职工理解。但工人坚持按合同补偿,厂里已经没有这个能力。

  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的毛长征律师回复:根据规定,企业是要按照合同补偿用工者的,否则只有申请破产。现在的实际情况是有的工人只工作了十几天,要拿全额补偿企业确实也有困难。他建议双方都退让一步,尽快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