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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仲裁推出联动调处争议新举措
时间:2013-03-26 15-35-21

今年来,为应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处理形成的压力,山东青岛市人社局会同司法局创新推出规范代理、争议调解和法律援助三机制,有效解决了有法律服务规约、无刚性制度制约,有人民调解规定、无统一落实平台,有法律援助要求、无全面推动载体等问题,开创了社会管理新格局。
  仲裁办案与法律服务联动。制约代理失范行为,明确提供合乎职业道德代理行为的情形,对不符合规定的实行代理资格否决,对情节严重的可考核记档直至公开曝光。仲裁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动。整合成立驻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室,当事人可自愿以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并置换仲裁调解书,未达成的由仲裁立案审查。仲裁机构与法律援助联动。仲裁引入法律援助服务岗,同时可调解争议并置换仲裁调解书。(张明 孙世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