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闻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新闻
长沙出台意见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时间:2013-03-26 15-35-21

《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去年5月实施至今已一年,但由于没有强制性规定,易陷入职工不敢谈、企业不愿谈的困境。为此,湖南省长沙市人社局日前出台意见,规定今年工资协商将逐渐扩展到餐饮、建筑、环卫等行业,保障这些行业的从业者的工资上涨。拒绝与职工协商工资的企业将受处罚。

根据实施意见,各行各业将在上级工会的带动下,由工会代表职工向企业行政方发出工资谈判要约,就工资增长、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健全分配制度等协商。针对协商中可能遇到的阻力,长沙市人社局强调,职工和用人单位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发出协商要约,另一方应于20日内书面答复,未作答复或拒绝协商的企业,人社部门和上级工会将进行交涉,并可由人社部门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拒不参加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将在评比、表彰活动中受到限制,还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记者 谢兴吾 通讯员 刘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