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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5年内城镇每年新增就业60万人
时间:2013-03-26 15-35-21

近日,湖北省委、省政府出台 《推进幸福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确保实现充分就业。 《意见》明确了从2013年至2017年,全省城镇每年新增就业60万人以上、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的工作目标。

《意见》提出,全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行更加有利于就业的产业、税费、金融、财政等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统筹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及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和残疾人就业工作,确保妇女占从业人员比例保持在40%以上。

《意见》要求,要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创业型城市,有针对性地扶持大学生科技创业、返乡农民工回归创业、失业人员自强创业、妇女自主创业和残疾人自立创业,每年扶持5万人创业,带动20万人以上就业。同时,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加快形成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 (匡劲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