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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享优待
时间:2013-03-26 15-35-21

近日,贵阳市《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实施办法(试行)》开始施行。
  据了解,经贵阳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认定并发放《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的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其配偶不在贵阳市工作或未就业的,可享受其“优待”:高层次人才在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的,其配偶就业由同级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解决。高层次人才在区一级工作或创业的,其配偶就业由单位所在地、企业注册地的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解决。高层次人才配偶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可调入相同性质空编单位或部门。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人员的,由相关部门根据企业需求安排到合适岗位工作。
  高层次人才配偶未就业的,其人事档案免费挂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并可按照户籍人员条件参加贵阳市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可享受现行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符合贵阳就业援助条件的,优先协助其就业。(贵仁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