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闻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新闻
沈阳签订首份建筑业工资集体合同
时间:2013-03-26 15-35-21

日前,辽宁省沈阳市召开建筑行业首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152名职工代表审议通过 《沈阳市建筑行业工资集体合同 (草案)》,职工和企业代表在合同上签字。这是全市首份市级建筑行业工资集体合同。

此次签订的工资集体合同共包含19个条款,确定了建筑行业11个常见工种的最低工资标准和不低于10%的年度工资增长幅度。根据不同地区情况,分别确定了区、县行业最低工资标准,明确了工资支付办法。合同规定,企业应当承担职工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在每月固定日期以法定货币形式直接将工资支付给职工本人,不得拖欠或者克扣;企业应当编制职工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时间、对象、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职工与企业发生有关工资支付纠纷时,企业承担举证责任。(杨国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