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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惠及37.2万名劳动者
时间:2013-03-26 15-35-21

日前,天津市对最低工资标准作出调整。本轮调整将使天津的37.2万名低收入劳动者直接受益。具体调整办法是: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310元调整为1500元,增加190元,增长14.5%。每小时的最低工资为8.6元,比原标准7.5元增加1.1元。同时,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3.1元调整为15元,增加1.9元。凡从事非全日工作的劳动者,小时计酬标准都不得低于15元。(冯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