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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启动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
时间:2013-03-26 15-35-21

为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黑龙江省人社厅日前发出通知,对201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据介绍,培训对象为具有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采取网络函授与网上面授相结合的方式,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只参加网络函授72学时 (12天);具有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络函授60学时(10天)和网上面授12学时 (2天)。

培训实行单科结业制,每5年为一个培训周期,累计管理,具体学习时间由专业技术人员自行掌握,自愿参加。凡坚持参加学习,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均取得及格以上成绩者,可获得由省人社厅统一制发的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公需、专业科目合格证书。

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用,在一个培训周期 (5年)内,每人只收取一次费用。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根据国家、省及单位的有关规定,核销全部或部分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费用。(迟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