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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启动职工医保缴费奖励试点
时间:2013-03-26 15-35-21

日前,黑龙江省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与奖励办法试点。对连续5年 (含5年)未使用统筹基金的参保职工首次发生的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报销比例提高10%;统筹基金报销封顶线提高1万元―2万元;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最高封顶线可提高50%。

据了解,黑龙江将通过试点,探索城镇职工历年统筹基金支付与最高限额余额积累数额相结合,并确定与患大病时医保报销待遇挂钩的联动机制,使多年参保的职工在首次住院享受到报销比例和医保封顶线提高的奖励,实现职工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达到既促进参保职工节俭就医、节约医保基金支出,又保障首次住院的参保职工获得相应奖励的双重功效。

同江市被确定为该省唯一试点城市。在试点过程中,黑龙江将及时总结经验,尽快在全省推开。(陈泽民  迟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