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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强化监督
时间:2013-03-26 15-35-21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厅联合下发通知,对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制定、报送程序、招聘组织方法进行明确,要求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把单位用人自主权和主管部门有效监管结合起来,明确违规招聘的法律责任和追责机制,畅通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做到放而不乱、收而不紧,确保招聘公正、公平、有序进行。
  坚持公开原则。坚持信息公开发布,主管部门、单位性质、招聘岗位、招聘范围、人员数量、应聘条件、招聘办法、报名、考试时间等全部向社会公开;确保招聘过程透明,及时公布报名情况、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手续办理等环节进展情况;保证结果公开公正,严格落实公示制度要求,拟聘人员在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公示,及时正确处理有关举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明确责任主体。为确保公开招聘顺利实施,要求各级必须明确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要求,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各自职能。层层签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责任书》,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查处谁”的原则,对方案制订、考试命题、资格审查、考场管理、体检考察、舆情处置等关键环节确定责任主体,做到权限清晰、职责分明、监督有力。对招聘中出现及考生反映的问题,责成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要求严肃调查,及时反馈答复。对在各类招聘中违法违纪,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定位责任人,启动问责机制,进行严肃处理。
  引入公众监督。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社会关注度高的特点,在公开招聘中引入公众监督,实行业内业外监督、专门部门、群众,以及新闻舆论的监督有机结合,邀请纪检、组织等部门全程监督,鼓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社会监督员、考生家长主动参与,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由自治区纪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厅等单位组成巡视监督组,对各地各部门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巡查督导,自下而上、由外而内,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确保招聘过程公开透明、风清气正。( 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