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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一包工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判刑并处罚金
时间:2013-03-26 15-35-21

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包工头谢某因拒付25名工人的37万余元工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乌鲁木齐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我自愿认罪。”在法庭上,面对公诉人的指控,包工头谢某低声说。

2012年,谢某承包了4家建筑工地的部分工程,并雇用工人施工。截至2012年9月,上述4个项目工程施工方向谢某支付了60余万元。谢某通过转移、逃避等方式,未支付25名工人的劳动报酬37.39万余元。公安机关立案前,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已从谢某处追回19.6万余元。

据介绍,谢某是乌鲁木齐市因触犯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而入刑的第一人。 (景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