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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将对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
时间:2013-03-26 15-35-21

记者近日从河北省人社厅了解到,今年,河北省将对各类困难群体实施积极就业扶持政策,做好困难群众就业援助。各地将按照不低于一般财政收入1%的比例足额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的规定,落实就业资金预算。

据悉,河北省将对各类困难群体实施5项积极就业扶持政策。一是突出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的青年就业工作,集中开展针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活动;二是突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春风行动”等有针对性的专项服务活动,与京津加强劳务协作,推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经验,不断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 “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促进农业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返乡创业和有序进城务工;三是突出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做好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登记认定和一对一帮扶,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并加强管理,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四是有针对性地做好产业调整企业职工安置;五是落实残疾人、妇女等特殊群体就业扶持政策。(记者 靳彦丽 通讯员 程春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