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闻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新闻
河北下调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
时间:2013-03-26 15-35-21

河北省近日决定,降低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标准。

据了解,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由每份每月15元降为10元;单位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由每份每月20元降为12元;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由每份每月5元降为3元。3年后自动取消。

河北省要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此标准执行。涉及降低收费标准的单位,要按规定及时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收费许可证手续,收费时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 (监)制的财政票据。不得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新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记者 靳彦丽 通讯员 程春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