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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出台社保卡管理办法
时间:2013-03-26 15-35-21

日前,黑龙江省出台 《黑龙江省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办法》从管理、制作、应用、安全、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保证社会保障卡建设统一、规范、有序、安全地开展。

《办法》明确,黑龙江省社保卡按照一卡多用、全省通用的原则建设。在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基础上,根据地方实际,扩展部分应用,保证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办法》规定,各级人社部门对发卡对象只发行一张社保卡,即劳动者一人一卡。该卡作为行业性IC卡应用,全省通用。丢失及损坏卡的补办由各市(地)、县(市)社保卡管理机构完成。各市(地)应设立社保卡24小时挂失电话,向社会公布。 《办法》还对各级人社部门、相关发卡单位及第三方服务机构泄露持卡人身份信息,造成持卡人个人隐私受到侵犯等情况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迟宏波  徐 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