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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着力规范事业单位公招
时间:2013-03-26 15-35-21

2011年起,安徽省合肥市对各县(市)、区(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方案实行核准制度。截至目前,共核准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及公告52项,招聘岗位3121个;拟定发布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6项,招聘岗位185个;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34项,考试科目640科,参考人数211415人次。
   
今年8月,该市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明确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市直及市直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涉及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和管理六级及以上岗位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须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县(市)、区(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除省市有统一要求的,由本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该市规定,市直及市直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原则上每年统一组织两次公开招聘工作;市人社部门统一拟定招聘公告,会同市直主管部门公开发布,并在考试机构网站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采取网上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统一组织笔试工作,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对笔试成绩进行公布。同时,对资格复审、面试名单、面试方式、合成成绩及排序,以及体检、考察、聘用手续等进行明确,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范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