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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下月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   
时间:2013-03-26 15-35-21

记者日前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修订案)》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新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将受益范围扩大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按照新办法,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工伤保险费,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依法监督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卫生、工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人社部门做好工伤保险的相关工作。

新办法扩大了覆盖范围,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中介组织纳入了工伤保险范围,同时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参照执行。

新办法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呼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