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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就业十件大事地方就业创新事件揭晓
时间:2013-03-26 15-35-21

由中国就业促进会主办的 “2012年度中国就业十件大事及地方就业创新事件”征集评选活动日前圆满结束。经过地方推荐和专家审议,最终评选出2012年中国就业十件大事及地方就业创新事件。本次评选出的全国十件大事和地方创新事件,是2012年就业工作成果的集中体现和突出亮点。

附:

2012年中国就业十件大事

1.党的十八大对就业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努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成为新目标、新任务

党的十八大对就业工作确定了新目标、提出了新要求、制定了新方针,为做好新时期的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总目标是 “就业更加充分”;总要求是 “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总方针是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总基调是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工作重点是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人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4大群体就业。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增强失业保险对促进就业的作用等。

2.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国务院批转 《促进就业规划 (2011—2015年)》,明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和就业优先战略,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2012年2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行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同时强调要切实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切实支持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切实做好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切实加强就业服务和管理。去年1月24日,国务院批转由人社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工信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共同制定的 《促进就业规划 (2011—2015年)》。 《规划》确定了 “十二五”时期我国促进就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是新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促进就业职责的重要依据。

3.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城镇新增就业创新高

2012年,在国际经济形势低迷、国内经济增速趋缓情况下,经过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国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城镇新增就业、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人数均超过全年预期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得到有效控制。这些目标任务的完成,为实施 “十二五”就业规划打下了良好基础,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4.国务院表彰全国就业创业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肯定成绩,激励全国就业工作者再立新功。纪念贯彻实施 《就业促进法》5周年和积极就业政策10周年,传承就业工作光荣传统和奋斗精神

2012年7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就业创业工作表彰大会,表彰了全国238个 “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239名 “全国就业先进工作者”、240家“全国就业先进企业”和240名“全国就业创业优秀个人”,并对71个“全国创业先进城市”予以通报表扬,在充分肯定10年就业工作成就的同时,激励全国就业工作者奋发努力,再立新功。8月,为纪念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5周年积极就业政策10周年,中国就业促进会组织开展了主题报告会、专题研讨、征文评选、理论成果汇编等活动,大力倡导继承就业工作铁军的传统,发扬冲锋号精神,为实现更加充分就业作出新贡献。

5.继续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点,多措并举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落实力度

2012年3月,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督查,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6月,人社部召开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深入开展。人社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职业培训,以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等相关文件,并编印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手册和政策汇编,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和用好政策,指导各地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将岗位、政策和培训等信息送进校园,在毕业生离校后开展实名制就业服务,做好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工作。

6.一批创业型城市在创建工作中取得重大成果,为全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2012年4月至6月,人社部组织开展城市创业工作绩效考核评估。整体评估采用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估的方式,由中国就业促进会组建评估专家组并与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密切合作,对全国87个自愿参评的城市和京、津、沪、渝推荐的7个创业城区2009年—2011年的创建工作进行考评,最终评选出71个全国创业先进城市,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就业创业工作表彰大会上予以通报表扬,号召各地学习他们的经验做法。4月、9月,人社部先后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积极协调社会各方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建立一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7.启动全国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进一步推动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继续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2011年-2012年,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在全国确定建立了160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初步形成覆盖重点产业和中心城市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网络,建立了200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初步形成覆盖重点专业、特色行业的技能传承与推广网络。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社部、财政部、国资委 《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要求健全企业职业培训制度,创新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企业技能人才激励机制,为促进企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持。同月,人社部与国资委共同启动全国企业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近百家企业联合向全国企业职工发出倡议,在全国掀起群众性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的热潮。

8.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得到进一步推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络信息化建设全面铺开

根据 “十二五”时期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为实现供给有效扩大、发展较为均衡、服务方便快捷、群众比较满意的目标,2012年4月,人社部发出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建设,建立健全招聘信息全国联网工作机制。8月,下发 《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 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诚信体系建设活动。10月,组织开展全国第二批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11月,召开全国公共就业服务经验交流会,提出要以促进基本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全面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同月,召开全国首届高级职业指导师年会,深入分析新时期就业工作对职业指导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职业指导的发展方向。

9.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型企业和服务业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发挥吸纳就业作用

2012年2月,为进一步支持小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提出对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培训费和社会保险补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落实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9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加快发展服务业,指出发展服务业是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 “十二五”时期要着力提高服务业比重,提高服务业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

10.东部7省 (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稳步推进,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东部7省 (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继续稳步推进,为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积累了实践经验。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 “增强失业保险对促进就业的作用”,为进一步做好这方面工作指明了方向。

2012年地方就业创新事件

1. 就业优先战略被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框架和政府考核体系

不少地区将就业优先战略纳入本地区 “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框架,出台本地区就业促进专项规划或地方性法规,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围绕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推进素质就业、公平就业,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良性互动。有的地区把完成规划重点指标的情况纳入政府综合考核体系,制定对市、县两级政府就业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一方面推动就业工作,另一方面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平性。

2.对充分就业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有益探索

有的省市对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做了有益探索,通过研究制定充分就业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确定2012年—2020年体面型—和谐型—幸福型三阶段创建法,为创建工作提供科学指导;先后出台创建充分就业街镇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创建内容、标准及验收程序;在辖区率先出台关于对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行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的相关政策文件,实现社保补贴政策向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延伸;通过组建创业专家咨询服务团,为创业者提供一体化服务并设立50万元大学生创业基金,针对辖区内的大学生开展创业行动。

3.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创业能力

部分省市通过推行高校毕业生 “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计划”、“社区就业计划”、 “大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计划”等,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大力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更多地面向基层就业。不少地区通过实施 “大学生就业创业启航工程”、 “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创立创业互助社,开展 “创业文化节”等形式,激发高校毕业生创业热情,培养和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高校毕业生营造了良好的创业环境和社会氛围。

4.加强实名制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

一些省市全面实行新增就业指标的实名制信息管理,开发集中式的就业失业信息实名制管理系统,有效提高了就业培训工作效率,实现了学员与岗位、学校与企业、教育与产业、招生与招工、毕业与就业有效对接的新模式。部分省市通过开展 “一网五点建设”(就业信息系统网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动态和人力资源市场5个监测点),打造“就业E图”,开通“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网”、“沃·就业信息平台”,开播就业服务电视公益频道等举措,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5.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手段更加灵活,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更加深入,网络创业促进就业新渠道作用凸显

一些地区通过举办 “创业带头人走进省政府”、 “就业创业指导人员社会实践培训”、 “创业带动就业年”、 “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以及举办 “创业论坛”、 “创业大赛”、 “创业博览会”等活动,宣传创业工作成果;推广创新创业模式;展示成功创业项目。有些省份按照全国创业型城市5大体系建设标准打造本地区创业先进城市,实现本地区创业型城市全覆盖。一些省市通过出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开展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认定工作,对评估认定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一次性财政奖补资金,鼓励、引导和扶持创业者自主创业,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深入发展。一些省市通过扶持企业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创业就业,使网络创业成为新的就业增长点。